第(3/3)页 港台地区,以1200万和2000万最终票房算,能拿到这3200万的20%,一共640万。 欧美版权3200万。 音像制品版权,电视版权,网络版权,一共卖了1900万。 最终,三家公司总计能拿到2亿6130万。 星河影视公司能拿到其中的55%,1亿4371万! “谁说大环境不好,拍电影不赚钱的?净扯淡!”林一诚不禁凡尔赛了起来,全然忘了去年他是怎么想的怎么说的。 …… 另外,林一诚还有个人收入。 他导演+编剧+主演的基础片酬一共拿了780万,还有分账票房5%的分红。 当初签的是国内分账票,所以又能拿到1亿9656万的5%,983万。 光是他自己一个人,就拿走了 1763万! 当然,他这983万是由三家共同支付,星河影视公司需要支付给他其中的540万。 这样一来,星河影视公司实际是拿不到1亿4371万的,应该是1亿4371万–540万=1亿3831万。 虽然星河影视公司也是林一诚独资的,无非是把这540万从公司账户划到他个人账户上,但是账还是要分开算的,不能混为一谈。 林一诚不想出现任何税务方面的问题,公司的账和个人的账要严格区分开。 当然,林一诚也准备明年成立自己的个人工作室,以后他的导演编剧主演合同,签工作室的名字走工作室的账。 工作室的税收要比个人低很多,这是合理合法的。 林一诚又算了下2006年其它方面的收入。 公司方面,只看收入,不算投入的话。主要就是两部已经播出的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和《康熙秘史》。 个人方面,主要是EP《四首歌》所产生的销量分成,彩铃收入,网络版权收入。 还有零零散散的几部的版权收入。 刚上市没多久的那张歌曲合集暂时不算,而且这张光盘的收入会大缩水,毕竟他拿出了100万当做福利“回馈粉丝”了。 除了这100万张,正常上市的那部分,内地加上港台再加上东南亚,最后能卖出150万张就不错了。 很快,计算器屏幕上出现了一行数字。 林一诚满意的笑了。 比起去年,差不多翻了一番。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