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分析和决定-《苟在明末当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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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跟踪,然后提前在合适的地方设伏,从可能性来看是有的,可这样做又是为什么呢?

    如果是求财的话也不对啊,假如求财怎么又会放火烧物资呢?不是求财是要灭掉这支商队,可偏偏在遭受损失后就主动撤离,这又说不通了。

    再者,遭遇的时候马世洲等人已经入草原三天了,这三天向北已走了不少路。假如是大明边军,就算动手也早就动手了,绝对不可能等到这个时候,更不会如此深入草原。

    要知道边军打草谷充其量也就在长城以北的数十里区域活动,一旦太过深入被蒙古人发现到时候跑都难跑。

    这也不是,那也不可能,那么下手的究竟是谁呢?朱慎锥想来想去,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假如自己的商队出了事,货物遭遇巨大损失,甚至影响到了之后和草原的贸易,那么获利者又会是谁呢?

    按照这个判断来分析,凡是最终获利者是谁,那么这个人的嫌疑就是最大的。作为一家刚刚崛起,又在风头上的大明商行,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既得利益的一方不就是同行么?

    难不成这事是大明的其他商行所为?如果是这样的话,有些事就说得通了。随着恒通商行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和阿失帖木儿部落的合作,源源不断的物资通过商路从大明运往草原,使得朱慎锥和阿失帖木儿双方都获得了巨大利益。

    尤其是后者,借着合作安然渡过了去年到严冬,还顺势吞并了几个小部落,使得其他部落艰难度日的情况下反而得到了良好发展。此外,因为有了从大明来的物资和货物,阿失帖木儿部落也渐渐控制住了土默特草原周边的贸易,现在许多部落直接和阿失帖木儿部落进行贸易,这样一来一些本来和土默特草原部落贸易的大明行商就失去了优势。

    由于朱慎锥的恒通商行和阿失帖木儿部落的联合,导致蒙古土默特草原大明商品渐渐形成了垄断,这直接就损害了大明其他商行的利益。

    不是有句老话么?夺人钱财犹如杀人父母,商人向来唯利是图,为了金银逼急了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假如这些蒙古人的背后是大明某个商行或者某人的话,这样的话或许就能说得通了。

    先利用边关的关系,打听到马世洲一行人的行踪在大明这边不难,只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到,有多少人,带了多少货物,又从长城那个口子进入草原就足够了。

    作为经常在草原行商的大明商人,对于如何在草原上赶路基本情况大致都是一样的,从哪里出有去往哪里,这些人一天大概能走多远,仔细计算一下差不多就能摸清楚了。

    何况恒通商行的商队目标向来明确,目的地就是阿失帖木儿的部落,进入草原后第三天才下手也是考虑到恰好是商队走到半路上的时候,这个区域是最好下手的地方,前不靠阿失帖木儿的部落,后又不靠长城,一旦截杀把商队的人全部杀死,货物夺走,几日之后这些尸体就能被草原上的狼群和苍鹰吃个精光,再也找不出任何痕迹来。

    而攻击商队的蒙古人真实来历也就简单了,也许这些蒙古人是其他商行的人从哪里雇来的蒙古马匪,又或者是其他商行的护卫假扮的,甚至也有可能从边军那边收买些了几个不要命的汉子,无论是那种,又或者这些的组合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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