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电影里对李红琴的惩罚不够,还让她跑到了鹏城继续影响田文军、鲁晓娟的生活,影响鹏鹏的康复,这是程朝俊看电影时候感到很不能理解的地方。 不过,后面程朝俊看到了别的专业评论,他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喷这部电影的建议了解一下法律和时代背景再说话。 1、公安机关有一直在响应,帮忙追查,不然田文军不会那么早找到车站,不然鲁晓娟也不会知道鹏鹏走失的路线,后面也是田文军寻子心切,贸然行动才出现危险,后来也是靠警察解围,并且抓走了李红琴。电影主要讲的是田文军、韩德忠等人自助天助的故事,自然淡化了公安机关的存在感,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孩子能被解救回家,离不开公安机关打拐行动的付出。我们应该要对他们表达感激,而不是一昧地埋怨。 2、电影里的时间背景是2009年到2012年、2013年,2009年的时候派出所出现儿童走失未满二十四小时不予立案的情况是很正常的,因为在2010年的时候,最高法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才确定了接到儿童失踪报案,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以前工作不到位,这是事实,后面及时修正也是事实。人家电影后面也说明了这个情况,告诉大家孩子走失应该马上报警,不用等二十四小时,是你们没仔细看而已。 3、买拐是否应该同罪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到现在法律界争论不休。但大家不用担心像李红琴这样收买被拐儿童还逃脱惩罚的人,因为在2020年的时候刑法修订就说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不虐待儿童,不妨碍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相比于1997年时候的‘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已经是有了很大的进步。1997年的修订也是一大进步,因为1997年以前,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都还没被列为犯罪。 我们不需要同情李红琴,但也不要因为电影里讲述了这么一些很现实的情况,就怒喷电影。《亲爱的》没有避讳这些历史错误,勇敢拍出来,这本来就是非常难得的了,而且更难得的是某电那边的审核也没有要求他们删除这些内容,这就是格局。” 除了这些从法律层面上的反驳和讲解的帖子,还有一些摆事实的帖子,解答了程朝俊之前的疑惑。 “鹏鹏这样的情况超级真实,大家看到新闻大多数都是介绍有多少被拐卖的孩子让警察叔叔解救回来,但很少会有家长愿意让记者报道孩子回家之后的情况。我有一个邻居就是像田文军那样,好不容易把孩子找回来,孩子对他们却跟陌生人一样,只愿意喊养父、养母做爸妈,天天闹着要回去,他们的心都碎了。” “鹏鹏年纪还小,六岁的思想、记忆还没固定,其实也还好。要是像我以前当记者报道过的那家人一样,孩子四岁走失,十四年之后才找回来,那时候孩子已经十八岁了。十八岁是成年人,他们没办法把孩子强留在身边,认完亲之后,孩子硬要回到养父养母那边,他们能怎么办?父母只能悲伤欲绝。孩子找到跟没找到有什么区别?” 看了这么多人现身说法,程朝俊这才明白杨逸为什么这样拍这部电影,也才明白这部电影为什么让他看得这么难受了! 原来,都是因为《亲爱的》拍得太真实了。 杨逸不是在给观众们讲一个凭空杜撰出来的故事,而是在向他们呈现一个有血有肉、非常真实的人世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