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往事-《总裁闪婚真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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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翊由于刚才才受过冻,这会儿萧景寒又说出这样的话,顿时脸上一点颜色都没有。

    “萧景寒,你说我什么都可以,不允许你这样侮辱我妈妈。”景翊看着萧景寒,咬牙切齿的,就仿佛一个小豹子一样。

    萧景寒从来没有见过景翊这样。

    因为景翊喜欢萧景寒,从小的时候就喜欢,所以她想方设法的嫁给萧景寒,平时任凭萧景寒怎么侮辱她都可以的,但是唯独不能说她的母亲。

    虽然景翊并没有见过这个母亲,可是自从知道自己是温家的骨血之后,也了解了一点当年的事情。

    要不是母亲担忧她失踪的两个孩子,也不至于郁郁寡欢,生下了弟弟也是相当的体弱多病,这么多年一直被养在国外。

    正是因为母亲的郁郁寡欢,也没有了经营家庭的想法,这才被沈婉蓉钻了空子,成为了父亲的小三。

    所以,从景翊的心里,还是比较认可那个从未见过的母亲的。

    毕竟这个世上,她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值得记挂的人了。

    最亲的胞妹想让她死,最亲的弟弟还在国外,从未见过,父亲对自己又是从来爱答不理,那样的一个后妈,和没有其实差不多。

    至于那个养大自己的人,其实更多的是自己养着他,现在每个月能固定的给他一笔收入,所以才不再找麻烦了。

    这个世上,唯一让她活着的理由,就是自己的仇恨,还有那一双眼睛。

    景翊盯着眼前的这双眼睛,很冰冷,当年的他是多么温柔啊。

    那个时候的景翊从孤儿院跑出来,被养父荣仁华养着。

    养父的家里是真的很穷,穷到那种,外面刮大风,家里就刮小风,外面下大雨,家里就下小雨的境地。

    可是有人养着,给一口吃的,总比一直在外面流浪强。

    所以景翊便一直待在养父的身边,没事也出去捡点破烂,贴补家用,说是家用,其实基本家里的一大半费用都花在了荣仁华买酒上。

    荣仁华这个男人,算是那种比较懦弱没有本事的人,平时也就给别人打零工赚钱。

    所以一直都没有媳妇,收养了景翊之后,好歹也算是有后了。

    只是荣仁华喝酒越来越凶,喝得手有时候都不断的哆嗦,从那之后,慢慢的干零工也少了。

    景翊只能出去想办法赚钱,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能有什么办法,就经常被周围的人欺负。

    直到有一次,那个男孩子,如同天神一般降临,将她从一些混混的手脚中救了出来。

    “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的话,你就我来找我,我叫萧景寒。”男孩儿脸上的稚气早已退尽,就仿佛是一个小大人一般。

    后来景翊的人生便有了更清晰的目标,不仅仅是去找到佩佩,还要去找那个叫萧景寒的男孩子。

    后来的景翊不仅敢还手同那些混混打架,后来甚至将那些混混都喊她大姐,从那以后,再也就没有人欺负她了。

    但是她的心里却一直有着一个名字,萧景寒。

    景翊决定要去找萧景寒,可是这么大的世界,去哪里找萧景寒呢?

    直到偶然看到电视上关于萧景寒的采访,原来他是做娱乐公司的啊,所以景翊也就做了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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